华南植物园分子中心仪器使用管理制度
为提高分子中心实验室公共仪器平台的使用效率,确保仪器操作安全,给科研人员持续提供良好的服务,特制订本管理制度。
1. 仪器预约:使用322实验室的仪器无需预约,使用305任一仪器时,均须提前如实完整填写仪器预约登记表(口头预约无效)。使用频率较高的仪器禁止同一个人连续预约超过半天。预约后未能按时使用,请提前1天取消。未预约禁止使用,严禁替别人预约仪器,使用仪器时迟到15min取消预约。预约时间:周一~周五:8:30~17:30。工作时间以外使用大型仪器设备,使用人需跟管理人员协商解决。
2. 仪器登记:使用322和305实验室的仪器均需严格如实登记。登记时请写清楚自己的姓名、使用时间和课题负责人。
3. 仪器操作:每台仪器均配备了相关科研人员进行技术支持。仪器设备操作人员应认真学习有关操作说明,首次使用人员必须经过培训,掌握仪器设备的性能、操作程序及注意事项,按规程进行操作。开机前应检查仪器是否正常,发现问题及时报告仪器管理员,否则追究当次使用者责任。使用者因违规操作而造成仪器损坏,须予以赔偿,赔偿金额由中心视损失程度而定。
4. 仪器室安全与卫生:公共仪器室要保持安静、卫生、整洁,严禁在仪器室内饮食、喧闹、吸烟和乱丢杂物。在做完试验后要做好仪器的清洁工作,带走自己的实验用品及产生的垃圾,凳子归位,保持实验室桌面整洁。实验中丢弃的废物和废液要按指定地点倾倒,注意安全,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。最后1人在离开仪器室前应检查各类开关是否处于应置位置,最后切断电源、水源,关闭好门窗。未经允许,任何人不得复制和转借305仪器室的钥匙。
5. 惩罚措施:仪器室内装有监控,没有预约擅自使用仪器、预约后不使用未取消、不合理操作、未登记、不如实登记、用后未清洁、乱丢杂物和仪器故障未及时上报被发现1次者处以警告并通知课题负责人,发现2次中心内部通报批评并停用1个月,3次以上禁止再使用中心平台仪器。
6. 相关责任: 仪器室的技术指导主要是做一些技术上的支持和培训,而责任人主要负责仪器的日常预约、运行、管理和维修,仪器室的安全及登记表的统计等相关事宜。各仪器的技术指导详见表格。
7.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,请大家自觉遵守相互监督,保证仪器的正常运转。
分子生物分析及遗传改良研究中心
2016年10月17日